一是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。推动矿山生态修复,在规划中保护,在保护中开发,精准实施矿山复绿,再现绿水青山。贯彻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发展理念,着力解决矿山地质环境突出问题,加快绿色发展,对全市49家非法采石场进行了取缔。2015年以来注销关闭了18家非煤矿山企业。
二是坚持“生态立市”战略。加强国土绿化,实施乡村振兴,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,从“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”中摸索出一条生态还原之路,全面推进矿山治理和生态开发。围绕市委决策部署、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热点,配合环境监督,在节约优先、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下,还自然以宁静、和谐、美丽,矿山复绿已成为生态恢复的一项重点工作。到目前为止,废弃矿山治理已投入资金200余万元,治理面积43公顷。
三是深化矿业政策改革。促使开发布局更加合理,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成效明显,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力度不断加大。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转型发展,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走上有法可依、依法保护的轨道,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平,打造绿色生态屏障。
四是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。坚持全局站位、着眼长远,从讲政治、顾大局的高度,切实把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抓紧、抓实、抓好。同时把握关键,积极推动矿山修复整治工作深入开展,压实责任、凝聚合力,确保工作取得实效。
五是协调“吃山”与“护绿”之间的矛盾。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,以政府主导、政策扶持、市场化运作的开发式治理模式,把废弃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、高标准农田建设、产业发展等相结合开展综合治理。按照“宜耕则耕、宜林则林、宜水则水、宜工则工、宜建则建”的原则,将废弃矿区恢复成农用地、林果地、水塘或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。通过采坑回填、危岩清理、场地整平、山体绿化等措施,消除危岩崩塌体,改善视觉效果和山体自然生态,让废弃矿山再现绿水青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