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请市政府将土地复垦整治、建设用地亩均税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指标,差别化考核。通过科学分解流量指标、推行项目准入评估等措施,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实行规模管控,推行项目准入评估机制,调整分配用地计划,做到以效益定项目、以投入供土地。加强“两提高一缩短”政策研究,深入探索土地弹性出让机制,积极试行工业用地“缩短年期”弹性出让。去年以来,实行“合同约定、定期评估、低效收回、合理补偿”弹性出让工业用地132宗、3546.6亩。五年考核投入产出,对未按要求履约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,由市政府收回二次利用。加强“慧眼守土”系统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应用,大力推行“人机互补”土地执法巡查新模式,在13个乡镇(园区)布设、安装高清探头145个,采取信息公示、系统预警、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新增项目批后开发利用情况实施全程监管,督促已供土地加快建设、早出效益。推动出台土地出让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,强化对乡镇(园区)计划安排和新增项目土地利用情况监管,对未能通过开竣工验收的,不予返还土地履约保证金、换发土地证书,有效防止征而不用、用而不足等浪费指标情况发生。去年以来,全市共有6家企业没有达到合同约定标准,暂缓通过竣工验收。 |